一、为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
1、审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构及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否适格;
2、审查房屋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核实征收地段的土地性质,确定适用城市还是农村房屋征收程序;
3、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草拟、修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4、审查房屋征收部门取得征收许可的相关政府批文是否完整、是否已依法公示;
5、审查征收计划与征收方案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
6、参与制定征收方案的听证会,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公告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8、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9、调查被征收人基本情况(征收的四至范围、房屋类型、面积、户数、人口、老弱病残特殊对象等);
10、协助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就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1、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
二、为被征收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1、核实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构主体资格及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核实征收原因是否合法;
3、核实房屋征收主体的征收行为是否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许可;
4、参加制定征收方案的听证会,发表律师专业意见;
5、核实征收计划与征收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
6、核实征收人是否设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是否存有足额的征收补偿安置资金;
7、参与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审查评估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文件;
8、代理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9、核实征收人用于调整房源的房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权利负担等;
10、核实安置房源是否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及是否达到当地建筑设施配套要求;
11、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行政复议、诉讼。